模範警輔導2少女 竟教上床

中國時報【張嘉文、曾百村、蕭承訓╱台北報導】 前新北市汐止分局員警陳鼎峰,陸續和兩名常到派出所內寫功課的國中少女發生性關係,還曾在巡邏車上搞「車震」;陳更大剌剌的在同事面前,要其中一少女幫他洗內衣褲。有同事看不下去寫信檢舉,陳的離譜行徑才曝光。士林地檢署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陳起訴。 諷刺的是,陳鼎峰在烘內派出所期間,因發現轄內王姓婦人一家生活困頓,報告該所所長協助並提供派出所內早、晚餐剩餘伙食,另發起同仁響應每月兩千元,支付王女請其協助派出所打掃,此事經市長信箱披露。陳在去年四月獲警局忠義楷模表揚。 曾獲忠義楷模 外遇搞車震 但案件爆發後,陳被調至新莊警分局警備隊,派出所所長也因督導不力遭調職。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昨表示,陳員不會停職,要等判決結果出爐,才有相關懲處。 起訴指出,已婚的陳鼎峰原是汐止分局派出所員警,因派出所常列冊輔導高關懷家庭少年或少女,所以請她們放學後到所內寫功課,以達到看管作用。 同事面前 讓少女幫洗內褲 陳員卻趁此之便,先後和兩名國中少女混熟後,從九十九年三月到一百年六月間,開車載少女到旅館或路邊空地等,發生性行為共十一次。 等該少女較少到派出所後,陳又將目標轉到另名少女身上,藉口開巡邏車載她出遊,兩人直接在巡邏車上搞「車震」、或在男廁內等地,共發生性行為五次。 陳和少女間的互動就像男女朋友,甚至不避諱地在眾人面前,要少女幫他洗內衣褲,陳的同事覺得有異,和少女聊天時發現陳的離譜行徑,以匿名信向新北市警局檢舉,市警局介入調查,陳才被移送法辦。 陳員下跪賠償 成起訴證據 由於事發後,陳員曾各到兩名少女家中,向其家屬坦承並下跪認錯,還賠償其中一名少女家屬十二萬元,每月給付六千元等等,希望得到原諒,但也因此成為陳犯罪的確切證據。 士林地檢署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陳起訴,檢方認為,雖然陳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造成兩少女身心受影響,但他坦承犯行,且多次請求家屬原諒,檢察官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