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貨還賣 購物頻道涉不實廣告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4日電)某購物頻道重播促銷廣告,卻未確認廠商庫存斷貨,致民眾收不到貨申訴。消保官認為業者若逕不供貨就涉廣告不實,可開罰。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日前接獲民眾申訴指出,曾向某購物頻道購買1台筆記型電腦,卻等候逾1週仍未收到商品及業者通知,經連繫客服人員才獲告知因商品熱銷斷貨,取消訂單無法出貨。

消保官賴淑青指出,購物台業者不知道供應商商品庫存數量,重播廣告前也未向供應商確認可出貨數量,仍逕依排定時段重播廣告,直到供應商無法供貨才驚覺無法依訂單履約,單方面告知消費者取消訂單。

她表示,業者雖強調是因供應商商品數量控管不當的疏失,但業者應加強與供應商聯繫及廣告播放管理,供應商無法供貨,只要市面上仍有銷售的商品,業者應負責從其他管道採購取得商品提供消費者。

她強調,購物台業者若未能依廣告內容給付,涉及不實廣告,可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1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