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蘭監護權官司 王文洋獲勝

取得監護權▲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遺孀王月蘭(坐輪椅者)監護權爭奪官司,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認定高齡93歲的她失智症情形嚴重,18日裁定為「受監護權宣告之人」,由王文洋(右二)擔任監護人。(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王己由、王莫昀╱台北報導】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遺孀王月蘭監護權爭奪官司,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認定高齡九十三歲的王月蘭失智症情形嚴重,十八日裁定她為「受監護權宣告之人」,由王文洋擔任監護人;另指定李永然、林志忠二律師,會同王文洋為王月蘭「開具財產清冊人」。另一方聲請王月蘭監護宣告的黃浿綺表示無法接受,將提出抗告。 法界人士指出,受監護權宣告人,就是過去所謂的「心神喪失人」,監護人就可有權處分受監護權宣告人的財產。實務上,這類被簡稱為「監宣」的非訟案件,可視為受監護權宣告人,未來財產歸屬作準備的「前哨戰」。本案裁定結果有利王文洋,未來還可能繼承更多財產。 至於會同開具財產清冊部分,依民法規定,是從監護開始後,監護人對受監護人的財產,應會同法院指定之人,在兩個月內查明所有動產、不動產等財產明細,然後開具清冊陳報法院,以明了受監護宣告人名下到底有多少財產,並保障可受到妥適處理。 王文洋的律師黃斐旻表示,法官的裁定,使王文洋與王月蘭形同母子的親誼關係,獲得尊重與維護。她將繼續協助王文洋擔任監護人職務,及使王月蘭能獲得醫療照護及生活維護等一切權益;王文洋也表示將本於過去照護王月蘭的精神,繼續照護。 王永慶過世後,元配王月蘭依法擁有王永慶一半遺產,目前約分配兩百多億元;若因相關訴訟再認定為王永慶遺產,她還可再獲分配更多的遺產,因此王月蘭成為王文洋和她娘家親屬爭奪監護權的「導火線」。 去年六月,王月蘭娘家外甥孫女黃浿綺委由律師率先提出聲請,以「財團法人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為王月蘭的監護人後,王文洋也遞狀聲請,後來王月蘭的姪子郭文通,也提出聲請,形成「三方角力」。 北院家事法庭法官徐麗瑩經過十個月的審理,經調閱相關護理記錄、長庚醫院精神鑑定,並囑託桃園地院代為審驗王月蘭的心神狀況,及進行專家諮詢和法官親自詢問鑑定後,顯示自九十三年起疑有失智情況的王月蘭,目前認知和語言表達功能應屬嚴重障礙,有不能辨識意思表示的情形,已達無法處理一般事務及自我照顧,有必要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根據北市社會局訪視調查結果,王文洋雖不是王月蘭親生,但和她感情連絡非常親密,自幼叫她「大媽」,並長年負責王月蘭的生活照顧及財產管理,認定由王文洋擔任監護人,符合王月蘭的最佳利益。本案有關選任監護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兩部分,還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