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生態文明建設 可借重台灣經驗
旺報【本報訊】 大陸經濟快速成長,人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也愈來愈高,環保問題與居民抗爭事件日益增多。中國環境科學會副理事長楊朝飛的資料顯示,自2005年來,大陸重大環境汙染事件不斷增加,環保抗爭活動平均以每年29%的比例增加,比經濟成長更快;僅2011年一年,重大環保事件已增長120%,這是不容忽視的警訊。 針對如何解決經濟與環保之間的矛盾,楊朝飛強調「公眾參與是解決環境問題不可替代的力量」,建議建立公眾參與環保問題的機制、提出完善的環境立法與環評聽證制度、並嘗試社區環境圓桌對話機制的可能性,以求建立政府、企業、公眾三方定期溝通、平等對話、與協商解決的平台。 楊朝飛的建議確實是一針見血,面對民間與學者專家的憂心,大陸環境保護部長周生賢也在中共十八大期間的記者會上坦言,目前大陸的環保法規與機制並不健全,相關的環境訊息不夠透明、規定太過抽象、地方也執行不力……等。周生賢特別指出,台灣的環保理念和技術成熟,值得大陸學習。 其實目前大陸並非沒有環評制度,但環評制度由於缺少民眾參與及溝通的管道,評鑑往往委由受政府影響的團體辦理,常被批評為「塗脂抹粉」的報告,看似「科學」,使民眾對環評制度根本失去信任。往往民眾必需以自力救濟的方式表達意見。例如今年以來的大連與什邡的環保抗爭活動,一開始都是民眾透過微博,展現強大的民意和監督力量,地方官員才不得不屈服。 但是透過微博的力量讓官員改變決定,畢竟是相對良好的結果。在其他的例子,民眾有時必須透過街頭抗爭等自力救濟方式。例如近日寧波鎮海PX抗爭事件,引發上萬人走上街頭;而江蘇省啟東市抗議日資汙水管事件,據傳達近10萬人之多。由此亦可知,經濟與環保之間的矛盾,若不透過環評制度與環評法規改善,未來的抗爭規模很難受到控制。 大陸目前的狀況,台灣似曾相識。由於台灣早從1950年代開始工業化,帶來經濟成長,也導致環境的汙染和破壞;1970年代,台灣的環保運動開始萌芽;1980年代,反公害組織和環保團體大量出現,環保運動風起雲湧。環保運動發展至今,抗爭事件也所在多有。 至1986年初,鹿港的反杜邦運動為環保運動立下一個新的里程碑。此抗爭除了立下民間自覺反對汙染性工廠興建的首例,也促使政府首度要求業者提出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此後,重大的開發案如五輕、六輕、核四等,都採取事先環境影響評估制度,1994年台灣制定《環境影響評估法》,落實法制監督。 經過40年的發展,雖然台灣的環評制度仍受環保團體批評公信力不足、民眾參與度不夠,有許多改善的空間,但至少台灣社會已建立了一定的法律與環評制度,人們知道,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應該並重。 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中宣示,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並列,稱為「五位一體」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顯見環保工作將受到高度重視。大陸可以借重台灣經驗,進一步改善目前已有的環評制度,強化資訊公開、推動民間參與,以增加環評結果的公信力。 當環評能依法處理,得到民眾的信任,則環保標準也能明確,企業也才能避免不確定的風險。簡言之,依法環評、具體執行,將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