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軍人酒駕加重刑責

立法院院會今天(7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案」,將酒測值明定於條文中。軍人酒駕若酒測值超過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5%,致人於死者最高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者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院會7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案」,明確規範軍人酒駕取締標準。 修法將酒測值明定於法條中,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即為不能安全駕駛,若違反且致人於死,刑度加重為3年以上、10年以下;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彰顯國軍杜絕酒後駕車的決心。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說:『(原音)所以我想這次提高刑責也是一樣,全國民眾都在鼓掌,我們也特別要求將來軍人部分比一般老百姓更嚴格,軍方也覺得這是紀律,他們絕對全力配合。』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建請國防部對所屬軍士官兵加強防止酒駕的具體輔導措施。 另外,院會本來預計通過「刑法第185條修正草案」,針對一般民眾加重酒駕刑度,同樣也將酒測值入法,但由於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希望加重肇事逃逸刑責,並與酒駕修法一併三讀,因此修法草案交付朝野協商,擇期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