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懲治台獨」最重處死刑 邱毅點名于北辰:去「這65國」恐遣返大陸服刑

(圖/翻攝央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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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若違反「分裂國家犯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處死刑,追訴期為20年,在境外的被告可以「缺席審判」的方式開庭審理。前立委邱毅表示,不是不去大陸港澳就沒事,中國大陸在全球現有65個國家司法互助,可以協助逮捕罪犯,遣返大陸服刑,所以像于北辰之流,一旦被定罪,若離開台灣,就可能被逮捕。

邱毅指出,國台辦陪同二高三部共同宣布針對台獨分子的法律意見,自此台獨分子將成為分裂國家的刑事罪犯。

邱毅警告,許多台獨分子,如于北辰之流,往往大言不慚表示,他說「我只要不去大陸港澳,大陸又能奈我何?」其實這是台獨分子視野狹窄,無知愚蠢。現在大陸公檢法認定你有台獨犯罪行為,就可依法提起公訴,採取缺席審判,最重刑責是死刑,然後發布全球通緝。大陸在全球現有65個國家司法互助,可以協助逮捕罪犯,遣返大陸服刑,所以像于北辰之流,一旦被定罪,若離開台灣,就可能被逮捕。何況統一日子也接近了,這些人在統一後還能逃到那裡去呢?

邱毅表示,賴清德為首的一干人,在未來必將成為正式的台獨罪犯,那些台獨媒體、台獨名嘴、台獨網紅、台獨側翼,將以鼓動台獨而定罪。當他們被全球通緝,隨時隨地可能被逮捕服刑,甚至伏法時,他們將生活在日夜惶恐,杯弓蛇影的驚悚之中,或許這就是堅持走台獨死路的應付代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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