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消費陷阱多 實名認證可保障

【台灣醒報記者劉彥萱台北報導】網路購物陷阱多,建立實名認證制度為當務之急!消基會13日表示,政府主管機關應立即全面、強制推動實名認證制度,加強管理所有網路銷售的業者。「165反詐騙專線」偵查員邱俊惟表示,若消費者向有實名認證的賣家進行交易,遇到消費糾紛時,執法單位就可透過賣家的認證方式,找到真正使用帳號的賣家,讓消費者多一份保障。 消基會表示,目前我國主管機關對網路交易平台業者,呈現無政府狀態,幾乎無相關的規範與管理。此外,網路環境存在著極大的資訊不對等,有很大的自由度及提供匿名的特性;而消費者上網購物,必須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銀行帳戶甚至信用卡卡號,但對於賣家是誰,卻一無所知。 「165反詐騙專線」偵查員邱俊惟表示,為了全面讓網路購物交易賣家使用認證系統,政府推出反詐騙宣導措施,從2010年開始也研擬了全新的認證機制,近幾個月也提供部分中、小型網購交易平台業者試用,但目前我國沒有任何規定或法律可以管制「網路交易」,因此實名認證系統亦皆非強制性。 邱俊惟進一步表示,若建立實名認證制度,消費者遭遇詐騙或消費糾紛時,執法單位就可以透過賣家的認證方式找到真正使用帳號的賣家,雖並非絕對有效,但確實可以多出不少線索讓執法者追查,對受害者來說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此外,目前網路交易分為兩大項目,一是買賣雙方消費者對企業主「B2C」;另一種則是私人對私人「C2C」。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B2C」是企業體對一般消費者,因此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但「C2C」是私人對私人,是兩個人之間的契約,屬於民法範疇,並非消費者保護法可以保障的。 謝天仁指出,現在許多賣家就是遊走在「B2C」與「C2C」之間的模糊地帶,網路交易平台業者也沒有確實將兩者分類,導致消費者在網路上購物時,遇到消費糾紛後無所適從,產生為數不少的申訴與詐騙案例。 消基會呼籲,經濟部應該即刻正視網路購物所產生的消費者保障問題,不僅必須明確標明「B2C」與「C2C」的分辨方式,更要規範網路交易平台管理、義務和責任歸屬,藉以提供安全交易的環境給消費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