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涼夏電器商品 認明標示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2日電)夏日酷暑,各大賣場、百貨公司紛紛促銷涼夏電器商品,台北市商業處提醒民眾,購買冷氣機、電風扇時,除考量商品品質、價格外,更應特別注意商品是否附有完整的商品標示。

北市商業處今天表示,自商品標示法施行以來,每月持續就市售商品抽查,並輔導廠商確實改善商品標示,今年第2季並配合經濟部將夏季需求量較高的「冷氣機」產品列為專案查察,為民眾消費權益把關。

商業處表示, 依「電器商品標示基準」規定,市售冷氣機、電風扇等電器商品應於商品上標示「商品名稱及型號」、「額定電壓(V)及額定頻率(Hz)」、「總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生產國別或地區」等。

另外,「規格」、「注意事項或警語」、「使用方法及緊急處理方法」、「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若是進口商品,應標示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進口商(或代理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等可在商品或內外包裝或說明書上標明。

商業處提醒消費者,購買冷氣機、電風扇等電器商品時,除了精打細算比較價格及品質外,更重要的是要注意購買的商品是否有詳細、正確的標示,進而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商品發生問題後投訴無門窘境。民眾想瞭解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規定,可上北市商業處網站(http://www.tcooc.taipei.gov.tw/)查詢。10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