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品宅急便 雲林二監管理員收押

監獄風雲 ▲雲林第二監獄管理員黃文賢利用職務之便,幫特定受刑人夾帶違禁品,被收押在原本自己管理的雲二監裡。(張朝欣攝)

中國時報【張朝欣╱雲林報導】 雲林第二監獄爆發管理員變「宅急便!」管理員黃文賢夥同七名替代役男,利用職務之便幫特定受刑人夾帶香菸、色情書刊、名牌內褲等違禁品,雲林地檢署十三日向法院聲押黃嫌與兩名退伍替代役男獲准,羈押於二監。黃嫌由「戴帽子」淪為受刑人「同學」,令同事引以為鑑。 雲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雲林二監管理員黃文賢長期幫特定受刑人夾帶各種違禁品,檢察官梁義順、朱啟仁、徐世淵十二日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台中市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南投縣調查站及雲林縣調查站等六十名調查官展開調查。 辦案人員持搜索票分別搜索雲林二監及涉嫌人等六處所,並傳喚相關管理員、退伍替代役男與出監受刑人及親屬,訊後檢察官認為黃嫌、蔡姓及吳姓前替代役男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圖利罪聲請羈押,法院於昨天凌晨四點裁定羈押禁見。 辦案人員表示,黃嫌於九十九年起,利用職務之便與七名替代役男幫多名受刑人夾帶香菸、茶葉、色情書刊與名牌內褲等違禁品。 香菸與茶葉監獄內便有販賣,辦案人員研判可能是受刑人要凸顯自己「有辦法」,才會動腦筋請人夾帶高檔香菸與茶葉。至於色情書刊與名牌內褲,則是受刑人向「同學」炫耀的工具,顯示自己「有行情」。 辦案人員推測,外頭送內褲進來,不排除是一種「暗號」;比如受刑人甲收到品牌是「紅螞蟻」的內褲,即代表外面的老大要甲去「修理」代號「紅螞蟻」的受刑人乙。 雲林二監表示,黃嫌坦承幫受刑人夾帶違禁品,但辯稱是基於人情請托,沒有從中圖利,目前辦案人員正深入調查其中有無對價或不當利益,並釐清涉案的替代役男是單純為其傳遞物品,還是也有夾帶物品入監,以及是否有其他人員涉案。 黃文賢等三人於昨天凌晨四時許由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檢方考量三人在雲林二監服務,聲請由台中監獄收押,但法院並未裁准,三人目前羈押在雲林二監。 二監管理員面對昔日同事由「戴帽子」的管理員變成受刑人的「同學」,大多搖頭嘆氣,同時警惕自己嚴守規定,不要知法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