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商機 保險業吃不到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長照商機」壽險業看得到、吃不到。壽險業者上周五(5日)向內政部、衛生署爭等取設立或參股老人安養機構機會,以利未來結合保單,發展國內的長照系統,但內政部、衛生署初步都認為仍應以「財團法人」為優先。 依據現行法規,老人照護機構分為安養、養護、長期照護以及護理之家,其中護理之家是收容慢性疾病需長期護理,也就是較無法自理老人,要求護理人員數最為嚴格,這部分允許私人機構投資設立,其餘機構都必須是財團法人性質,壽險公司無法出資設立或參股。 壽險業者希望連安養(即還能自行照護的老人)、養護等都能開放私人機構投資,增加各種照護服務。 為了引導壽險業資金投入國內重大建設,行政院釋出長照、海水淡化、下水道三大商機,希望壽險資金能大量投入,其中壽險業者認為較可行的是長照商機,除了配合國內長照法,設計相關長期看護保單,也希望能投資國內安養、養護或長期照護機構,以利未來能結合保單給付,讓保戶安養天年。 金管會協助壽險業者討論適格的長照保單、向財政部爭取免稅額外,最近也與壽險公會,向內政部、衛生署討論如何引導壽險資金加入國內長照計畫。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現行老人福利法,以及衛生署等相關法規,限制安養、養護等機構只能是財團法人性質,許舒博表示:「這樣保險業根本沒辦法參股或是設立子公司,來經營安養或養護機構。」 許舒博指出,財團法人端看贊助資金多寡,景氣不好就可能缺乏資金,壽險業希望能結合相關照護產業,由壽險公司出資買地、興建安養中心,再由專業者經營,未來也可與保險金給付結合,但內政部及衛生署初步意見是法規已明訂,同時社福團體可能也不樂見財團介入。 許舒博直言,現在是行政院要引導壽險資金投資,不是壽險業者積極爭取要進入,現在許多地方都缺乏老人病床或照護機構,未來政府是否願意修法排除這些限制,要等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振川及薛承泰22日將舉行會議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