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屋頂百萬座 廣召各界參與

工商時報【黃台中】 發展太陽光發電滿足能源需求,能源局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鼓勵民眾出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也號召地方政府、公部門及國營事業共同響應。能源局強調,民眾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有助頂樓遮陽,降低日照溫度,減少冷氣使用量,對校園來說更是最佳的再生能源示範教育,政府部門也可增加收益,提升綠能形象,獲得減碳成效等多重效益,創造多贏。 「陽光屋頂百萬座」的計畫在推動上採「先緩後快、先屋頂後地面」之策略,在成本較高的前期階段,以推動建築物屋頂應用為主,達成家戶普及設置為目標;至後期發電成本具競爭力後,再推動土地上利用,考量以受污染農地為優先許可設置區域,兼顧綠能應用及愛護土地的雙重效益。 減輕民眾負擔,提高設置意願,加速太陽光電設置普及,能源局祭出優惠電價保證收購20年的電能躉購費率(FIT)機制,同時推廣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業(PV-ESCO)商業模式。民眾在此模式下只需提供屋頂,由民間業者承攬設置及申辦融資,並負責系統營運與維護,民眾無須負擔設置成本,並可取得租金收入或依合約分享發電利潤,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則能擴大經濟規模,提升發電獲利,此商業模式之推廣也有助於協助傳統設備商或系統承裝業者轉型,朝向能源技術服務業發展,再創一波綠色經濟。 能源局表示,目前已有高雄市、台南市與屏東縣等4縣市政府透過PV-ESCO模式,將公有房舍,如地方戶政機關、國中及小學的屋頂出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擴大PV-ESCO之參與,能源局執行多項配套措施,加強推廣「陽光屋頂百萬座」政策,能源局成立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推動辦公室(網址:www.mrpv.org.tw),負責辦理相關民眾諮詢、法規研究、融資諮詢、廣宣、技術協助與縣市專案配合等事宜。相關法規與最新推動進度等資訊,均公布於推動辦公室網站以利查詢,民眾可多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