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獎發票不能領 中千萬怎辦

【記者蕭博樹台北報導】經濟不景氣,如何省錢成了消費者最重要的一件事,在統一發票增列一千萬的獎項後,索取發票也成了新的全民運動,但有民眾統一發票中了頭獎卻無法領取,向國稅局申訴超過兩個月依然沒有下文。 一位台中市民陳先生向國民黨立委蔡錦隆陳情,在101年2月25日與家人到摩斯漢堡消費,一開始就向門市收銀員表示點懦等堣漁e以及要用紅利儲值卡兌換擢I商品項目,但收銀員卻在點嬪鼠嶊蔣筍鷁盛b鍵結帳,再另外單獨開立紅利儲值卡點數兌換商品的發票,在統一發票開獎後才發現第二張發票居然中了頭獎。 兌獎時,國稅局卻告知,統一發票金額是0不能兌獎,他質疑,消費時收銀員並未告知0元發票不得兌獎,且如果不是收銀員疏忽先按結帳鍵,一起打出來,第二張發票也不會是0元,「如果中了1000萬,那我的權益何在?」 蔡錦隆委員認為,民眾多半不知道發票金額0元不能兌獎,結帳時候多半都是發票直接塞口袋就離開了,兌獎也都是一大堆發票一張張兌完,很少會仔細看發票上面寫甚麼,而且在消費實務上,購買的商品項目過多超過一張發票列印範圍時,會續印下一張發票盜印完所有品項為止,所有的發票都會有發票金額,政府不該把問題丟給民眾。 蔡錦隆委員也發現,早在2010年時國稅局早就發現這個問題,當時國稅局還在財政部以及五區國稅局及各地方稽徵所網站發佈新聞稿表示,營業人如未銷售貨物或勞務,請勿開立金額為零或負數之統一發票,以免中獎卻無法領獎。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因此,營業人代收稅款、電信費用、信用卡費、水電費、路邊停車費及其他符合代收代付之規定,及信用卡點數兌換商品,或持空瓶退還押瓶費等,營業人與民眾間僅有兌換或退費行為,並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免開立統一發票。部分營業人誤開立金額為零或負數之統一發票交付民眾,於中獎後,無法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兌領獎金,造成爭議,而近兩年也有多位民眾向國稅局反應拿到無法對獎的0元發票卻中獎,向國稅局反應後問題依然沒有辦法解決。 統一發票兌獎的精神就是在鼓勵民眾索取發票,避免商家逃漏稅,如去大賣場購買東西品項較多,一次三五張發票是常有的事,但如果順便兌換贈品的0元發票被另外開立卻中一千萬特獎怎辦。 蔡錦隆委員痛批,官員既然知道問題的存在就該立刻處理,不能夠拖了兩年,不能領取的中獎人越來越多,金額也越來越大,至少要有一個相關的配套辦法出來「補破網」,如果發票不能兌獎,就算是獎金提高到一億也不會有人要拿發票,影響的又何止是全國人民兌獎的權益而已。20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