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反悔拒包養 霸王硬上弓判刑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桃園縣男子蘇宣彰,3年前透過網路認識一名高三女學生,他提議以每月5萬元包養對方,女學生原本應允,但不久又反悔,因此遭蘇恐嚇,將她帶到汽車旅館性侵,並逼簽本票賠償。最高法院認為蘇男惡性重大,昨日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將他判刑4年8月確定。 判決指出,蘇於100年9月間經由網路聊天室認識被害人,並在聊天過程中知悉對方是17歲的高三學生,於是提議每月5萬元包養她,當時女學生因與男友吵架而賭氣應允,不久,她與男友和好,即致電給蘇男表明反悔,不願接受包養。 不料,蘇因而心生不滿,多次打電話給女學生,埋怨她出爾反爾,要求對方至少外出相見1次,否則要將她先前答應包養的事告知其同學與家人,並會對其男友不利;女學生心生畏懼,為求息事寧人,不得已在考完學測後與蘇見面。 蘇男將女學生載往汽車旅館,恫嚇如果不乖乖配合,會把包養的事情鬧大,藉此脅迫她並加以性侵;蘇性侵女學生3次逞其獸行後,恐嚇女學生要為反悔包養一事,付出5萬元代價,當天的性行為扣掉1萬,逼她簽下4萬元本票,她為避免再受蘇騷擾,不得已簽立本票。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蘇男利用被害人年輕識淺、單純可欺,即以脅迫方法,對高中女生強制性交,並恐嚇她簽發本票,惡性重大,判刑4年8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