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場擊球規約》水池撿球危機現,生命安全最珍貴

高爾夫球場擊球規約》水池撿球危機現,生命安全最珍貴

【羅開新聞中心葉怡君綜合報導】近年來高爾夫運動人口逐年增加,一般在高爾夫球場內擊球者,以業餘球友居多,在沒有裁判監督下,這項運動的進行,有賴個人的自律與誠實。 大部份球友都充分發揮高爾夫運動精神,但仍不免有少數球友不了解或不尊重高爾夫禮儀,影響其他球友的權益。有鑑於此,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與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召集台灣高爾夫球場業者開會討論,最後制定「高爾夫球場擊球規約」,已於今年八月公告,將於十月一日在全台灣四十一家高爾夫球場同步實施,藉此提昇擊球品質。 中華高協理事長許典雅說:「高爾夫已被納入2016及2020年的奧運正式競技項目,中華高協各項工作將以全民高爾夫為宗旨,我們希望讓高爾夫禮儀向下紮根,逐步帶動全民高爾夫。」 球場事業協進會理事長楊文遠說:「中華高協與協進會將於擊球規約實施後,每三個月到半年開會一次,視各球場擊球規約實行狀況檢討修訂。」 「高爾夫球場擊球規約」共有十六條,其中第三條為「水池撿球危機現,生命安全最珍貴」,內容是「除本球場舉辦之比賽外,擊球者禁止進入球場內之水池區域內及以任何方式進入水池內撿球,違反者,本球場得拒絕其繼續擊球運動,並得要求支付18洞之擊球費用」。 中華高協法規會主任委員楊崇志說:「台灣高爾夫球場內的水池,除了為造景,最重要的功能是作為雨水沖刷的緩衝池,以及蓄水功能的水庫,因此水池容量大,高度都很深,加上水池底部鋪上的不透水布非常滑,球友或桿弟在水池邊撿球、撈球,很容易滑進水池裡,非常危險。」 楊崇志表示,雖然依照高爾夫球比賽規則,球落進水池內時,擊球者可以進入水池照打不罰,但因為大部份球場所設置之水池水深危險,不易找球,更不可能下水擊球,因此為了保護擊球者及桿弟的安全,訂立本條規約禁止之。 另一方面,部分球友即使不是將自己的球打進水池裡,也有到水池撈球的習慣,甚至還有「專業」的球友,球桿袋中都放有專門的「撈球器」,喜歡邊打球邊在水池邊撈球,不但危險,也十分不雅,應該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