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水難歡關係裂 不性福判離婚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0日電)李姓男子的妻子患心因性陰道痙攣,嘿咻就疼痛不已,李男訴請離婚。最高法院認定夫妻無法配合彼此的性需求,判准離婚確定。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男女雙方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交往,在民國95年12月間結婚,到了98年兩人感情生變,分別搬離愛巢分居。

男方表示,由於女方曾遭前男友企圖強迫上床,他婚後為消除女方對房事的心理陰影,斥資上萬元添購歐洲進口高級寢具,還買薰香機和精油,營造浪漫氣氛。不料,女方每回上床都緊張異常,甚至出言辱罵,導致兩人結婚同住2年半只行房20餘次,非常不「性」福。

男方更說,除了性生活不協調外,女方易怒善妒,還說拖把太重、女人的手很珍貴,把家事丟給他做,不時奪命連環叩查勤、偷窺他的隱私。

女方則說,男方每次上床時都直接硬來,讓她緊張不適,甚至疼痛不已,但仍盡力配合男方,事後也會因為無法滿足男方而自責。

女方表示,經醫師診斷發現,她患有心因性陰道痙攣及憂鬱症,男方不願遵照醫囑一同就醫接受治療,如今卻一味將性生活不協調的責任全部歸咎於她,非常不公平。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要維繫夫妻關係,性生活協調雖然不是唯一要件,但不可諱言,性生活是夫妻生活最佳的潤滑劑,兩人長期性生活不協調,導致婚姻出現破綻,又無法改善彼此關係,因此判准離婚,全案定讞。10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