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態:平面與電視分開處理

工商時報【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壹電視無法上架造成壹傳媒出售的原因之一,中間是否牽涉到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遭到脅迫或利誘等,而將壹傳媒出售?對此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將會主動調查此事,不過現階段應視為兩件單獨案件處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壹傳媒出售案,舉行專案報告。具有前金管會主委與公平會委員施俊吉表示,依據公平法第6條規定,此案為結合行為,應約談當事人旺旺中時集團總裁蔡衍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以及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 他認為公平會應該進一步詢問黎智英,壹電視無法上架,是否成為壹傳媒出售的主因,如果是,公平會更應該調查蔡衍明、辜仲諒與王文淵是否「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參與結合之行為」,一旦確定,將構成公平法第19條的不公平競爭。 對此吳秀明坦言,過去公平會集中關注在報紙,未來將會主動瞭解這件事,不過這項結合案的處理以及壹電視上架調查案,應該視為單獨個案處理,必須進一步釐清,無法上架是否構成法條所謂的參與他人事業,當中牽涉到主動與被動問題,這是需要深入瞭解法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