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韓廠壟斷面板價 大陸重罰
(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國大陸發改委公告,南韓三星、LGD,台灣奇美、友達等6家面板廠,因壟斷液晶面板價格,罰款共3.53億元人民幣,這是大陸開出金額最高的價格違法罰單。
據彭博報導,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獲悉,南韓三星電子、樂金液晶顯示器公司、台灣奇美電子、友達、中華映管、瀚宇彩晶6家業者,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利用優勢地位,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涉案液晶面板銷售數量合計514.62萬片,違法所得2.08億元人民幣。
國家發改委已責令涉案企業退還大陸彩色電視機企業多付價款1.72億元人民幣,沒收3675萬元人民幣,罰款1.44億元人民幣,經濟制裁總額達3.53億元人民幣。
其中,三星罰款1.01億元人民幣,LGD 1.18億元人民幣,奇美9441萬元人民幣,友達2189萬元人民幣,中華映管1620萬元人民幣,瀚宇彩晶24萬元人民幣。
自2006年12月開始,發改委多次收到舉報,反映6家企業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
2001年至2006年期間,6家涉案企業在台灣、韓國共召開53次「水晶會議」,針對全球市場交換液晶面板市場資訊。在大陸境內銷售液晶面板時,涉案企業依據「水晶會議」協商價格或互相交換資訊及操縱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TCL、創維、康佳、長虹等大陸9家主要彩色電視機企業已收到了1.72億元人民幣退款。(譯者:中央社趙蔚蘭)10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