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狼醫師猥褻逾300次 指稱:他下體有毛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任職於桃園某診所的蔡姓治療師,被控告猥褻一名就診的女童高達156次,高院審理今(7)日判定,猥褻女童1次判刑4年,至於應執行多少年徒刑,還有待檢察官聲請訂定,全案尚可上訴。

據《中央社》報導,這名受害女童自兩歲起就於嫌犯所任職的診所,進行自閉、感覺統合異常等的症狀復健治療,而嫌犯卻多次於治療期間,褪去女童衣服,撫摸女童,或以下體摩擦女童,猥褻女童逾300次。

法院進行一審時嫌犯辯稱,是以正確的行為治療女童。而對於女童曾證稱他下體有毛此事,他解釋,是因下體容易長濕疹,因此夏天會將陰毛剃除,證明女童證詞有瑕疵。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則認為,並無證據證明嫌犯全年均維持「下體無陰毛」的狀態,不相信他的說詞,仍判他有期徒刑20年。

而今日高院認為,蔡男被控的部分犯行並無強力證據可採信,僅依對未成年女子強制猥褻罪判刑,認定嫌犯156次犯行,1次判刑4年,至於應執行多少年徒刑,還有待檢察官聲請訂定,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