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孕婦 惡男判刑3年8月
(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5日電)新竹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7月強押一名落單女子準備性侵,雖然女子反抗並告知懷孕,但吳男仍性侵得逞;新竹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3年8月徒刑。
檢警調查,有傷害前科的吳姓男子去年7月某一天凌晨,在PUB喝酒後,因醉意在便利商店前休息,看到一名落單女子騎機車經過,竟尾隨女子到新竹漁港,見女子上廁所就跟進,強押女子準備性侵。
檢警表示,被害女子反抗並告知懷有6週身孕,趁著吳男不注意時,偷偷按下手機號碼鍵110,對吳男說「這裡是直銷中心女廁,你把我推倒是想要強暴我嗎?我懷孕了不要這樣。」市警局勤務中心聽到奇怪對話,立即聯絡警網前往查看,當場逮捕吳男。
法官表示,被告吳姓男子不尊重女性自主權,酒後無法克制生理衝動,隨機選定落單女子犯案,造成孕婦驚嚇過度,產生先兆性流產情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3年8個月徒刑。10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