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遭譏「小狼狗」 殺女友水泥封屍判無期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民國98年10月,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31歲),疑似因不滿遭女友友人譏稱他「小狼狗」,因而和女友發生口角。張男涉嫌殺害女友後,將遺體放進大型垃圾桶用水泥封屍,棄置鯉魚潭。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張男無期徒刑,但他不服上訴,昨(15)高分院二審法官仍判無期。

根據警方調查,張男與大他16歲的趙女原為男女朋友,但常於酒後對趙女施暴,兩人時常發生爭執。98年10月,兩人互通電話時,張男聽見趙女旁有人稱他是「小狼狗」,因此再度與趙女發生口角。張男隨後夥同4名友人前往趙女住處,強擄她上車後,載往台中東勢區住處。

爭吵過程中,張男涉嫌以鈍器重擊趙女頭部,造成被害人顱內出血致死。犯案後張又將屍體裝入大型垃圾桶,灌入水泥封存,棄屍苗栗縣鯉魚潭邊坡。事後再逃往中國大陸。

99年大陸公安逮捕張男,同年5月由刑事警局員警將他押解返台。水泥桶屍案當時震驚社會,張男辯稱兩人因爭吵時發生拉扯,趙女跌倒後撞擊頭部死亡,但法官不採信張男證詞,台中地院一審時判他無期徒刑。

張男稱自己並非蓄意殺人,提出上訴;檢察官則認為判刑太輕,上訴求處判死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時法官認為,張最後有供出藏屍地點,尚有一絲良知,判斷他仍有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昨(15)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