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使用者增加廣告效益 Facebook被罰千萬美元

記者湯蕙如/綜合報導

IPO 至今風波不斷的 Facebook 又有事了,根據外電報導,美國法院近日釋出一份文件,顯示 Facebook 在上個月被判決需付出 1000 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三億元),來解決 5 位用戶指控其廣告系統「Sponsored Story」有侵犯用戶隱私和肖像權的訴訟。

去年 1 月推出的廣告服務「Sponsored Story」,廣告主可以使用站內使用者點讚、評論甚至是打卡記錄,加入公司廣告的動態牆訊息;用以吸引其他使用者在廠商動態裡發現朋友名字後,點入查看或互動的一種功能。

換言之,使用者會於無形間成為該商家的推薦者。Facebook 首席營運關 Sheryl Sandberg 曾言明,「Sponsored Story」的廣告效果會比傳統的 Facebook 廣告增加 2~3 倍。

這項功能在日前被 5 位加州使用者提出聯合訴訟,控告 Facebook 未經使用者同意就擅自將動態套用在「Sponsored Story」,認為此舉已經造成侵權並有一定程度的傷害,但 Facebook 認為 5 位使用者並沒有具體提出實質傷害證據。

最後宣判 Facebook 必須支付 1000 萬美元,給予教育民眾如何安全使用社群網路的組織,包括 Electronic Frontier 基金會 、史丹福大學法學院社群與網路中心等。為了避免又採到地雷,據悉 Facebook 已有計劃改變其隱私策略,加入可以讓人設定顯示與否的功能。

★ 相關連結

Facebook will change ad service to settle lawsuit(路透社, 英文)

Problems For Monetization: Lawsuit Forces Facebook To Let You Opt Out Of Sponsored Story Ads(TechCrunch,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