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萬買3千台液晶電視傳弊? 國防部:依相關規定辦理

記者呂烱昌/台北報導

國防部總政戰局動支5000餘萬元,要採購3000多台液晶電視,做為「國軍政教視聽器材」。不過,媒體報導採購案被廠商批評作業不公,廠商及國防部因此互槓,雙方都說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自由時報》27日報導,奇美產品被官兵代表評選為第一名,但國防部最後竟與評選排名第三的廠牌供貨商簽約,廠商質疑這項採購作業不公,且採購金額也由原本的5000餘萬元,調整為3000多萬元,落差達1500多萬元,廠商懷疑軍方自砍預算,內幕重重,可能涉及人謀不臧問題,甚至揚言對軍方採取法律行動。

針對廠商質疑跳過第1、2名,直接指定第3名一事,國防部表示,以奇美做為優先採購之標的,依「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須徵詢2家以上廠商優惠條件之規定實施比價,經於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網站查詢立約商,計展碁國際有限公司、通豪實業有限公司、承德國際有限公司、新其國際有限公司等4家報價,並辦理比價作業,由最優惠條件者新其國際有限公司承作,並依法簽定合約。

不過,後續因廠商無法於契約期限前報驗,正式函文申請展延事宜,國防部為避免影響年底前完成交貨、配送事宜,依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規定,逾期達10日得改訂其他廠牌;經向共契立約商查詢,第2順位(三洋)供貨不足,遂由第3順位廠牌(聲寶)遞補,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另外,關於媒體報導自砍經費1,500萬一事,國防部強調,本案預算編列5,053萬5,000元整,目前本部與承商(青島國際有限公司)簽訂契約,總金額5,032萬6,500元,絕無媒體報導自砍經費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