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坐月子中心 僅2家合格

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抽查廿四家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就消防、建築、衛生及定型化契約進行查核,只有台中市林新產後護理之家、高雄市生安婦兒醫院附設產後護理之家全部符合規定,此外有一家休館,其餘廿一家都有待改善。違規情形五花八門,如逃生通道堵塞、安全門遭加裝電子鎖、嬰兒房急救藥品過期、超收訂金等。 消保處表示,消防安全部分,有八家不符規定;建築安全,有十五家違規;衛生管理查核方面,十家不符規定,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有十一家的定型化契約不夠完備,或違反衛生署九十九年公告的「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 消保處舉例,藝人小S坐月子時曾入住的西園醫院永越健康管理中心,與消費者簽訂的「住房同意書」,內容不夠完善,且訂金一律收二萬元,就其收費標準,容易有超收訂金的情形。消保處表示,依規定,訂金不能超出總金額的十%,即便沒有罰則,但該處希望透過資訊揭露,讓民眾了解,促使業者改進。 據消保處調查,其他違規情形如高雄市四季台安醫院坐月子中心,僅以簡要的預約單當作契約使用,對雙方權利義務的規定不夠周全。 台中市權霖診所附設產後護理之家,嬰兒房內的常備急救藥品,被查出有兩項過期。 位於新北市板橋的許世賓婦產科暨產後護理之家,受檢時,樓梯間設置鞋櫃、堆積廚房物品、防火門設門禁卡,影響逃生。台北市的群英產後護理之家,則在樓梯通道擅自裝修加設門扇;安全門加裝電子鎖,影響逃生;無一○一年水質檢測結果,衛生管理不符規定。 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住一天動輒要數千元,該如何選擇?消保官莊惠媛表示,消費者光憑口碑選擇並不夠,最好仔細審視業者的契約,並注意公共安全,以及逃生通道是否暢通。 產後護理機構依法需配置護理人員,每廿床至少一名護理人員,且廿四小時均有護理人員值班。坐月子中心則無護理人員,只提供產婦或嬰兒居住場所、膳食、哺乳等協助。衛生署官員表示,目前已積極輔導坐月子中心,立案為產後護理機構。據統計,產後護理機構的家數,已從九十六年四十六家,成長到今年超過一百二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