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相機典當換現金 女詐欺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張姓女子被控佯稱身分證遺失補辦後,向2家攝影行租借相機等設備,再拿去典當獲得22萬元。北檢日前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張女。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42歲的張女在民國100年10月間向戶政單位佯稱身分證遺失,申請補發,她便持補領的身分證於101年7月間,向台北巿一家攝影公司誆稱想租借2台相機等器材,店家以新台幣9250元出租給她,她卻將這些相機器材拿去典當,獲得7萬元。
檢方指出,張女犯案6天後,又再前往攝影公司表示,還要再借1台相機等器材,店家以4950元租給她,她將相機等再拿去典當,獲得4萬元。
檢方表示,她後來在101年8月間,前往台中的一家攝影行,連二次以相同方式「假租借、真詐騙」,將租來的相機等設備典當,獲得11萬元後,於同年9月間,再前往戶政單位,佯稱身分證不見,申請補發。
北檢日前偵結,認定她騙二家攝影行,各2次,涉犯4次詐欺罪嫌,另外,她申請補發身分證2次犯行,則涉嫌2次偽造文書罪嫌,一併將她起訴。1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