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兌統一發票擬喊卡?金管會:未曾也不會反對此業務

傳出中華郵政公司因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手續費收入不敷成本,甚至遭金管會質疑違法,因此傳出擬喊卡,對此,金管會表示,中華郵政可自主決定是否續辦統一發票兌獎業務,金管會未曾也不會反對中華郵政辦理這項業務。

媒體報導,中華郵政從民國94年起,與財政部簽約,依「郵政法」執行代理業務,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每年手續費收入約新台幣3億元,但董事長李紀珠請同事計算成本後發現,每張兌獎發票可收到的手續費約15.8元,每張兌獎人工成本卻要約30元,等於做賠錢生意。

不僅如此,中華郵政認為,明明是財政部主動找郵局辦理發票兌獎,金管會卻認為,郵局疑違法,應依「儲金匯兌法」向金管會申請,但申請時卻又未被接受,不知要不要續辦這項業務,李紀珠也認為,很不值得。

對此,委託郵局兌獎的財政部表示,統一發票給獎業務因而自98年1月1日起由財政部委託財政部印刷廠辦理,印刷廠則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轉委託金融機構代發中獎獎金,並訂定相關招標需求規範,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自94年起,一直由中華郵政得標,相關招標作業也都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兌獎手續費從一開始的12元,逐年調漲到15.8元,其實已經考量到人事成本的負擔,但現在既然郵局認為兌獎業務虧本,財政部將與郵局再行洽談。

金管會更表示,已與財政部溝通,中華郵政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是經交通部在93年6月15日依法核准,中華郵政可自主決定繼續辦理統一發票兌獎業務,而且金管會未曾也不會反對中華郵政辦理該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