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家電爆炸案 主嫌高齡78歲
(中央社台北15日電)陝西戶縣去年接連發生多起小家電爆炸案,致1人死亡,3人受傷。近日,此案在西安中級法院開庭審理,78歲的被告人李雲峰被控犯有爆炸罪、非法持有槍枝罪。目前,全案還未宣判。
文匯網報導,去年7月17日至8月5日,戶縣連發4起小家電爆炸案。嫌犯在手電筒、吹風機等小家電中暗藏爆炸物,無辜民眾撿回家使用時即爆炸傷人,目前已知1人死亡,至少3人重傷。
報導引述西安市檢察院表示,李雲峰今年已經78歲,他為報復與他曾有嫌隙的人,以藏有爆裂物的小家電引誘受害人使用。
除了上述爆炸案,李雲峰還在去年6月至8月,將藏有爆裂物的家電置於蒙姓、王姓、譚姓、石姓人家門前,但都因故未引起傷亡,只有石姓人家門前的爆裂物被清潔工撿走,炸傷清潔工兒子。
報導引述當地警方指出,李雲峰沒有親人,以前在新疆的礦場待過,懂得一些爆破技術,回到戶縣後,又擺了個小攤賣小家電,這些爆炸的小家電,就是他攤子的庫存貨。
大陸警方在抓捕李雲峰時,還在他租屋處查獲一把改造手槍、子彈26發。經鑒定為改製雙管5.6mm小口徑手槍,用火藥發射。
西安市中院在今年9月11日開庭審理此案。報導引述參加開庭的受害人稱,庭審中,對公訴人、審判長等人的問話,李雲峰多次以「聽不清楚」為由不予正面回答;不過,法庭已排除李雲峰有精神疾病的可能,將擇日宣判。10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