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通路油品退貨 需購買憑證

中國時報【潘杏惠╱台北報導】 油品事件持續延燒,但各通路賣場退貨標準不一,消費者怨聲載道,行政院消保處與7大通路業者協商,建立「瑕疵品」退貨機制,大都須有購買憑證加商品才可退費。 消保處表示,退貨機制也有放寬條件,退貨受理時間從半個月至1個月,延長為2個月;原本沒有回溯購買時間,放寬為6個月至2年。新規定也將作為日後辦理瑕疵品退換貨的依據。 消保處統整出3大類退貨,第1類是「單純商品標示不實,但未達瑕疵程度」,民眾前往全聯、松青、頂好、愛買、家樂福、大潤發、台糖7大賣場,只要持發票或會員消費紀錄及完整商品均可全額退費。 消保官王德明解釋,「瑕疵」的定義,以此次油品事件為例,銅葉綠素依法不得添加在食用油品當中,且溫度超過300度會產生有毒物質「銅」,就算商品瑕疵。 第2類是「商品標示不實且屬商品瑕疵」,可回溯6個月前購買的商品,大統劣質油品即屬此類。除台糖僅需出示購買憑證,其餘6大賣場需憑購買憑證及商品才可全額退費;全聯、松青只接受發票,不受理會員購買資料查詢,以免產生重複或惡意退貨。賣場販售的自有品牌,只要持商品可全額退費。 第3類是「商品具重大瑕疵有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商品回溯時間6個月至2年。7大賣場中,消費者至台糖、愛買、家樂福和大潤發,持購買憑證可全額退費;若持商品,愛買、家樂福和大潤發需連帶有發票或會員消費紀錄才可退費。 頂好、全聯、松青則規定,有購買發票或會員消費紀錄和商品,才全額退費。全聯限制最嚴格,要2個月內的會員消費紀錄。 消基會對退貨方式不以為然,祕書長雷立芬抨擊,消費者就是拿不出發票,退貨受理時間、回溯購買時間延再長也沒有用。消保處在協商機制上,不能只聽通路業者的說法,有必要找第三方公正單位出席,才能真正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