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當「A」立委 7項補助入法

新頭殼newtalk 2012.11.09 謝莉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9)日上午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修正案,將立委辦公事務費等7項必要費用的項目及標準入法,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

三讀修正通過的內容包括,立委每月得支領行動及自動電話費12,000元,文具郵票費15,000元,服務處租金補助20,000元,辦公事務費14,672元,另外,每位立委每月也可獲得600公升的油料費補助,每年2次共20萬的國會交流事務經費以及每屆56,000元的委員健康檢查費。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日前自爆立法委員擁有9項沒有法源的補助,「9A立委」議題迅速蔓延,立法院長王金平1日晚間在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台聯黨團總召黃文玲等人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布朝野協商決定將目前立委待遇跟問政相關費用入法,同時重新檢討相關預算,共刪除9736萬元,平均每位立委刪除逾86萬元。

王金平表示,調整後共刪除8項補助,包含住宿補助費(新竹以北以外委員住宿分配,每人分配1間,集中於大安會館1、2館為原則,限委員及配偶住宿)、立法研究補助費、高速公路通行費、助理業務活動費、開會期間膳費、開會期間駕駛誤餐費、生日禮券、行動電話購置費等。至於國內交通費部分,飛機及高鐵均檢具票根核實結報,不再發給委員鐵、公路記帳憑證,改以票根核實結報。

由朝野共同提案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並逕赴二讀,今天順利完成三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