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維持停復保 納入受刑人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二代健保施行細則及扣繳辦法昨晚公告!補充保費開徵門檻正式敲定為五千元,原一度傳出廢除的停保制度,最後決議保留,但未來僑胞回台復保須有「最低消費額」,復保後至少要繳三個月保費,才能再次停保;新施行細則也首度讓受刑人納入全民健保。 此外,十八歲以下兒童、青少年、大專生、中低收入戶、突然失業、遭家暴等頓失財源的特殊境遇家庭者,單筆未超過基本工資的兼差打工所得,不收補充保費。 二代健保明年元月上路,除一般保費,執行業務收入、兼職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等五項收入,單筆五千元將以費率二%收取一筆補充保費,全年累計逾四個月薪資的獎金也要收取補充保費,雇主也要繳補充保費。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補充保費第一年估計能收到二○六億元。 他說,納入補充保費計收的獎金以具有獎勵性質為準,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像交通補貼、生育津貼、老師鐘點費等不在計收範圍。 明年起,全國六萬多名受刑人成為健保第四類保險人,每人每月一三七六元保費由法務部、國防部編列預算支付,預計一年約十一億元。 未來單筆二萬元以上利息由銀行就源扣繳,二萬元以下小額利息由銀行在次年一月卅一日前,將年度利息資料移給健保局個別開單收取。 股票股利計算方式,確定採法定面額每股十元計收,若現金股利及配股股利在同一作業基準日發放則合併計收,從現金股利先扣取。現金股利不足額或未發放現金股利,才由健保局開單收取。 對二代健保維持停復保,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痛批政府「無恥!」健保母法明明規定僅除籍者才能不繳保費,現政府維持停復保,讓依法行政成了神話,才是搞垮健保的最大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