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定讞 塑化劑案元凶 重判15年

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見圖中,本報資料照片/洪璧珍攝)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造成全台恐慌的塑化劑案,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將塑化劑摻入起雲劑及調製果醬販售的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簡玲媛夫婦,詐騙廠商、嚴重危害消費大眾身體健康,廿七日依常業詐欺等罪,將賴俊傑判刑十五年、簡玲媛判刑十二年、昱伸公司判罰金二千四百萬元確定。 去年五月底間昱伸公司的「黑心起雲劑」引爆塑化劑風暴,這起食品安全事件,更重創台灣飲料市場與生技食品業,因消費者信心危機,根本不敢購買相關商品,導致全台食品業者虧損數十億元,讓台灣數十年來胼手胝足,揮灑血汗所建立的國際形象,毀於一旦。 含有塑化劑DEHP的起雲劑,是衛生署公布的有毒化學物質,其毒性被列為「急毒性」;塑化劑DEHP是塑膠製造過程中,為了增加其延展性而添加的化學物質,長期食用,會影響人體免疫、神經及內分泌系統正常運作,進而導致不孕,男童生殖器縮小,女童早熟,婦女懷孕時誤食,會造成新生兒畸形物。 賴俊傑、簡玲媛夫婦,從八十五年一月四日到去年五月十六日間,在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開設昱伸香料公司;二人明知含有塑化劑DEHP的起雲劑,是衛生署公布的毒物,卻冒充為合格的食品添加物,出售給下游廠商,導致不知情的廠商,將起雲劑加入各式果醬、飲料內,流入市場,讓消費者食用,造成人體健康的重大危害。 一審將賴俊傑夫妻判刑十八年、十六年;二審審理後認為,賴、簡都是專科化工科畢業,昱伸也經營十八年之久,二人卻辯稱不知起雲劑含塑化劑成分,顯不足採,況且如果起雲劑真的無色無味的水果油,那為何他們在調配原料時,何需戴口罩? 高院台中分院認定賴俊傑、簡玲媛惡意欺瞞下游廠商,「毒害」消費大眾,犯後還飾詞狡辯,依常業詐欺、詐欺得利、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等三罪,將二人分別判處十五年、十二年徒刑。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二人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