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遭竊130萬求償 保全免賠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家住新北市水蓮社區的住戶孔勝民,去年住家遭竊,他認為大樓保全沒有盡善良管理人責任,索賠損失的一百三十多萬元;高院以保全公司是與管理委員會簽約,孔某並非契約相對人,沒有權利請求保全公司賠償,判決孔敗訴確定。

中捷公寓大廈管理公司去年與水蓮社區簽訂契約,負責提供警衛保全管理維護服務,並將保全部分委任中信保全公司全權負責。

去年九月間,孔勝民住家發生竊案,經警方研判竊賊應該是從住家的主臥房或浴室攀爬進入行竊。孔自稱家中現金五萬六千、人民幣二十九萬被竊,合計損失約新台幣一百三十萬餘元;他認為保全對社區門禁管制不實,未落實社區治安維護,欠缺善良管理人的義務,提告要求保全公司賠償損失。

孔向法院主張,保全業務的承攬契約,雖是社區管委會與中捷公司簽訂,但管委會本質上及組織形成是住戶代表,所有管委會所為的法律行為,是代理住戶為全體住戶與保全業者簽訂「第三人利益契約」,依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要求中捷公寓大廈管理公司賠償他失竊的損失。

本案一審在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孔雖不是契約相對人,但契約的內容是對社區住戶給付,孔勝民為利益住戶,依法對中捷公司有直接請求給付的權利,住戶家中失竊,當然可以向保全公司求償。不過因他家中失竊情形不明,沒有確實舉證直接關聯性,無法認定是否與保全公司沒有履行契約有關,判他敗訴。

孔不服提出上訴,高院合議庭引用最高法院先前的判決,直接指出保全公司與管委會簽訂的根本不是「第三人利益契約」,雖然契約內容是對住戶給付,提供保全服務,但孔勝民並非契約的相對人,沒有請求保全公司履行契約的權利,駁回上訴,判他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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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則留言

  • 小豬  •  6月前
    我家大樓上次也有一件事情,我也覺得怪怪的,只是我不管事情,[自掃門前雪]
    事情是:保全人員把我們繳交的管理費a走了三萬多吧,這原本是要繳給機電公司的費用,保全必須轉繳給對方的費用,但是保全a走了,等到對方公司來要錢我們才知道保全人員沒給,
    因為保全當下已經離職一段時間,管委會決定要求保全公司必須負責這三萬多,,[因保全公司不負責,管委會決定壓下該給保全公司的10萬多服務費].但是,保全公司不給,所以最後走上法律途徑[是保全公司告我方管委會],最終判決,管委會敗訴,必須給付保全公司服務費,

    我都是看樓梯間公告大約知道的一些事情流程,詳細我不清楚,只是,這判決我一直覺得很奇怪,能有專門的人幫忙解釋嗎?
    • 極光琉璃 6月前
      烏龍法官很多吧
    • 一千種面貌的瘋狂 6月前
      1.機電公司會跟你們管委會討,代表是你們管委會跟機電公司簽約
      2.後來你們有可以把要給保全公司的服務費扣住,表示錢是管委會在收
      3.那請問該付給機電公司的錢怎麼會跑到保全手上??
      那要管委會幹嘛???很明顯是當初你們管委會有人開小門想偷懶結果出問題了,
      保全公司不買單也是正常...因為那個所謂的""轉交"",
      八成是你們管委會的"某人"跟那個保全"個人"之間的口頭協議,
      我猜事發之後,"某人"八成也無法舉證他拿錢請那個保全轉交,才會一扣就是十萬服務費,想透過這點對保全公司施壓,
      不過人家保全公司有正式契約當靠山當然不買帳,上法院的結果當然是被打臉
  • 轉角卡到陰  •  6月前
    說真的現在的高級社區跟高級大廈管理員那些保全都不知道槓甚麼吃的~~~我住高雄光以前我們家大廈社區 光腳踏車放地下室地下門口也有的保全人員守著陸陸續續被偷了四台 叫他們查監視器說看不到兇手.叫他們別隨便放陌生人進來之前有一陣子都沒再任人陌生人來了就讓他們進門 遭竊過 .車子放地下室被刮花要查兇手也說查不到真搞不懂現在在槓什麼吃的只會催管理費等著收錢 聽了不少高雄一堆朋友他們家社區管理員保全都很糟糕 我真不知道請他們來裝裝樣子還是怎樣沒在做甚麼事 出了事情都自認我們倒楣奈何不了他們 而且他們簽契約常常在換保全人員 說真的我想問看看 我們遭竊 出事情車被偷 難道都不能告他們嗎
    • 轉角卡到陰 6月前
      每個月繳好幾千元管理費 跟 每年幾錢原機車 車位錢都不知道在繳怎樣的 不見還要自認自己倒楣
    • ☆歲月陣雨☆ 6月前
      你自己去當看看吧 看是不是像你說的那麼好做
      還有管理費大部份都是用於你們自己社區不是管理員給你拿的
      一個管理員時薪頂多70~90你自己算看看
      換管理員也是沒辦法 因為保全沒人要做
      時薪低工時長事情一堆當然會一直換人
      如果像你說的那麼好做 人會一直換嗎?
  • ☆歲月陣雨☆  •  6月前
    還有拜託有知識一點
    管理費絕大部分都是用於你們自己的社區
    一百戶來說管理費一季大概七十幾萬或者八十幾萬
    管理員頂多給你領個每個月兩萬四~兩萬六 而且工時是12小時
    時新大概70~90之間
    • 6月前
      時薪低廉還要求管理員負一大堆責任 這些自以為專業人士比電子業更吸血無情 要顧得好不會去找人身護衛或特勤 月付4~6萬 一定將你家顧好好 要好貨就要肯付錢 時薪70~90再有能力的人也只會收信 希望那些愛靠腰嘴砲的人中老年不要失業去當管理員 到時一定好好要你們負責任
  • 六條龍  •  6月前
    保全不止防竊也有防火功能,平常收發信及收管理費、開管委會、開區權大會、社區三節慶典、庭園花木整理,監督維修機電消防電梯工作情形在大樓理無一項不依賴保全,所以請別說花錢請保全幹嘛?這句話會大大打擊保全的士氣的。
    • 6月前
      愛靠腰的人都自以為自己做多了不起的工作 還不是每天重複一樣動作
  • 宏仔  •  6月前
    個人覺得"保全"起不了多大效用~只是請個人看著.別人竊拿東西不用負責"簡直太扯"( 請保全應把契約重新歸納責任賠賞訂好才可)
    • 6月前
      那請你自己多付錢請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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