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就醫補卡 7天變10天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7日電)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今天表示,明年元旦起,民眾就醫如果忘了帶健保卡的自費押金與補卡期限由現行7天放寬到10天。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副組長林阿明表示,衛生署已經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自明年元旦配合二代健保上路實施。
林阿明說,現行規定沒有帶健保卡就醫的補卡期限是7天,自明年1月1日起,放寬到10天,也就是在10天內民眾拿健保卡回去原就醫療院所便可辦理核退,但是若超過10天,且有不可歸責於病人的情況下,便可到健保局辦理核退。10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