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已終止 陸最高檢 對薄採強制措施
中國時報【王銘義╱北京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廿六日審議通過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對薄熙來的罷免案,並公告終止薄熙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大陸官方連夜透過《新華社》發布消息稱,薄熙來因涉嫌犯罪,最高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 在十八大前夕,薄案的審理高度敏感,日前傳聞薄家曾聘請律師,但迄今仍無法見到薄熙來,甚至連薄被關押何處,也沒有交代。這是繼中紀委對薄「雙規」、政治局給予「雙開」處分後,司法機關正式立案偵查的最新進展。 由於稍早前的立案調查、開除黨籍等程序都屬中共黨內的處理手段,並非司法機關偵辦刑案的法律程序,因此,薄的人身自由受到中共紀檢人員留置在特定招待所,應是俗稱的「軟禁」,並不同於公檢法機關的「強制措施」。 所謂「強制措施」係指大陸公檢法機關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為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或者剝奪的強制方法,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 根據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公布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 大陸官方在三月十五日宣布「薄熙來同志不再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四月十日宣布,「鋻於薄熙來同志涉嫌嚴重違紀,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紀委對其立案調查。」九月廿八日,中共政治局會議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