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陳昭南胞妹詐財200萬 被判刑3個月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立法委員陳昭南親妹妹陳淑美,被某家銀行經理控告詐騙200萬元,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刑6個月,減為3個月徒刑,緩刑3年,還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陳淑美任職民進黨中央黨部出納時,認識一名郭姓女志工,因郭女外遇急需要錢,於是向熟識的林姓銀行經理遊說,謊稱郭女公公過世,留有大筆遺產,但因無力繳遺產稅辦理繼承,借款200萬元應急,並允諾最遲3個月就可以償還。

但是2女取得借款後,並未依時間內還款,還找藉口拖延時間,遲遲不願還款,林姓經理於是委託律師,將2人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淑美為幫郭女解決困難,已不實理由向林姓經理詐財,借款數目龐大,審酌後她坦承犯案並與林姓經理調解等,被依詐欺取財罪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郭女則因竊取前夫支票且偽造票據犯行,已遭起訴,判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