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姍姍虐傭案屬民事 北檢簽結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台灣駐美國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在美被控虐傭詐欺案,台北地檢署認為,劉給付外傭月薪,實報實銷,扣款經外傭同意,沒有浮報貪汙及控制外傭行動不法情事,全案屬於民事糾葛,不構成刑責,予以簽結。 劉姍姍去年十一月遭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拘留兩個多月;之後她向法官提認罪協商,今年二月被遣返回台灣。監察院日前已彈劾劉,移送公懲會審議,並糾正外交部。 檢方調查,劉的僱傭契約是駐菲律賓代表處雇員提供,以美國每小時最低工資進行換算,並為外傭辦理保險,月薪一千二百四十美元,內含保險,比美國最低工資稍高。 劉姍姍每月給付外傭月薪,是經菲傭親自簽收,實報實銷,並未以僱用契約上的金額進行浮報,因此未涉犯貪汙。 檢方認為,劉姍姍雖在美接受認罪協商,但依據本案的核銷單據、往來呈報外交部的文件及證人訪談報告,和外傭自願簽署扣除食宿、保險等相關費用的副約,本案屬於民事糾葛,與刑事犯罪無關,因此將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