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米抽驗與裁罰 未來採企業主體作累計
農委會上個月公佈市售包裝米的稽查,不合格產品當時官方要求必須在一個月內改善,到明天剛好滿一個月。農委會發函給各地方分署,開始進行追蹤檢驗,了解業者改善情況,如果沒有改善的話,將再祭出裁罰。農糧署長李蒼郎表示,未來包裝米的抽驗與裁罰會以企業為主體,擁有愈多品牌米的大型企業,必須負起更大的責任,旗下的任何一品牌違規都會列入累計,再依照累計情況與改善與否依法處理。(張佳琪報導)
山水米混充進口米事件發生後,農委會擴大抽驗市售的包裝米,上個月公佈的抽驗結果是24件不合格,其中「泉順公司」有3項產品因標示不實被要求下架且罰款44萬,其餘21件不合格產品則限期一個月改善。十月二十三號就是最後期限,農委會農糧署發函給各地方分署,分頭追蹤這些違規不實的產品是否確實改善。如果仍然沒有改善就屬二次違規,依照現行法令將可直接裁罰糧商12萬元。
有鑑於各界對糧政管理的關注,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表示,以往包裝米檢驗違規裁罰,是以單一品牌違規次數來累計,未來農糧署將改採「企業主體」來認定,也就是旗下有任何一品牌違規都要累計統計。如此一來,擁有多種品牌的大糧商,將承擔更大的責任。李蒼郎說:「過去是一個品牌可能一次、兩次違規的累積,未來是以企業主體的話,同樣的違規會累計進去,會比較嚴格」。
李蒼郎強調,九月以後進行的包裝抽驗,都會按照這個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