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姊妹會:不可能用苦肉計訴離
中國時報【蘇瑋璇╱新北市報導】 有些外籍配偶在快要取得身分證前,激怒老公引爆家暴,以便訴請離婚後仍能合法居留台灣。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主任吳佳臻說,類似現象或許存在,但身分證申請流程繁複,外配多半搞不清楚,再加上時間點掐不準,得冒著被潛返的風險,因此故意被家暴非常少見。 吳佳臻說,他們最常接到的疑問,是「該怎麼申請身分證?」甚至有家人蒙騙申請身分證很貴,乾脆不要辦,外配就信以為真,顯見她們多半對法令懵懵懂懂,若懂得「眉角」,泰半是仲介教的。 吳佳臻說,外配取得居留證,還需再經歷一至五年不等的時間,才有辦法取得身分證,程序繁複。期間若法院判准離婚,外配依親事由消失,有可能被遣送出境,而被家暴要懂得聲請保護令,中間冒的風險太大,還使用苦肉計,不太可能。 新北市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長黃淑惠說,以現況而論,和外配結婚的台灣配偶經濟、教育條件多半弱勢,可能因經濟壓力大、語言及生活習慣不同,引發衝突,動手的一方很自然會怪罪:「是她先激怒我的。」經過居中輔導,適應良好、享有幸福婚姻的外配也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