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被告死因不明 男子仍交保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吳哲豪嘉義市23日電)許姓男子被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因同案被告有死因不明、逃亡,檢方移審時要求續押,嘉義地院以無羈押必要交保。

嘉義縣大林鎮和水上鄉分別在去年7月和11月,被人發現有不肖業者承租倉庫和廢棄工廠堆置4200多桶廢棄物,經採樣檢測屬易燃、有害事業廢棄物,經查獲負責承租倉庫的程姓男子,後來並查獲在彰化縣一家環保公司擔任業務經理的許姓男子也涉嫌,檢方並向嘉義地院聲押獲准。

起訴書指出,被告許姓男子坦承犯行,並陸續供出老闆、其他共犯,包括環保公司的負責人蔡姓男子,公司的司機陳樽權(於今年6月7日死亡,死因不明);環保公司下游公司負責人王姓男子。

被告許姓男子於7月19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並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承辦檢察官因同案的被告陳樽權死因不明、死亡時間敏感,且程姓被告屢傳不到,加上被告家人透過律師關心安危,被告有安全上的顧慮及逃亡之虞,因此,特別公文上註明希望許姓被告能夠續押。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同案被告陳樽權死因不明,並無證據證明是他殺,且彰化地檢署還在偵辦中;另外,律師、許姓被告當庭請求交保,加上所涉及的廢棄物清理法非重罪,承審法官認為無羈押的必要,則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彰化檢方表示,當初陳樽權雖陳屍在池塘,但因身體無明顯外傷,家屬也沒意見,才會以意外死亡結案,後來是接到嘉義地檢署通知,已進行解剖釐清死因,但案件仍在調查中,解剖結果不便公布。10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