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遏止酒駕 5年2度酒駕就坐牢
酒駕肇事讓許多人很痛恨,基隆地檢署從今年6月開始,只要抓到駕駛人酒測值達到0.55公共危險罪的標準,第二次就直接具體求刑,不能像以往用罰金抵銷牢獄之災,實施3個月以來,已經有33名駕駛直接入獄。
2011年10月,新北市消防員賴文莉擔任救護任務時,被酒駕肇事撞斷失去一條腿,內政部為此修法提高刑責,從一年徒刑提高成2年徒刑,罰金上限也從15萬提高到20萬,被稱為賴文莉條款。
現在規定,酒測值0.25以下不罰,0.25到0.55會被罰錢,要是0.55以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但酒駕肇事者,都會選擇以罰金代替坐牢,基隆地檢署見事態嚴重,從6月起規定,只要在5年內2次超過0.55或是肇事,通通關起來。
檢察官使出霹靂手段,果然肇事率真的比往年降低2成以上,更已經有33名酒醉駕駛入獄,付出代價,不給貪杯酒駕的被告二次機會,基隆地檢署把人命擺在制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