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月底申請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6日電)勞委會今天表示,逢開學季,為減輕失業勞工子女就學經濟負擔,102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從23日起至10月25日截止申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福利處指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如果失業期間超過1個月,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與配偶101年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且至申請起始日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或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者,都可為就讀於高中職、大專校院子女,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勞工福利處說明,就學補助金額依高中職及大專校院有所不同,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3000元,私立高中職與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萬元。

至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加給2成。

據勞委會統計,101學年度第2學期共有2824個失業勞工家庭獲得就學補助,3695名學生受惠,補助金額達新台幣2948萬2000元。

勞工福利處提醒,102年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於23日起開放受理,凡是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23日起可到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申請書,或上勞委會官網(www.cla.gov.tw)下載。若有相關諮詢問題,也可撥打勞委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10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