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強化警察執勤裝備 落實治安維護任務
為了提升員警執勤能力,彰化縣警局汰換嶄新警用車輛,101年度採購偵防車17輛、勤務車2輛、巡邏機車347輛,今天上午舉行隆重的授車典禮及校閱,縣長卓伯源強調,縣政府基於充實警察裝備是打擊犯罪、維護治安工作的必要作為,因此,全力支持警用車輛之汰舊換新,以期落實治安維護工作,營造一個安定、安心、安全的居住空間與環境。
今年度購置警用車輛總經費為新臺幣2,870萬元,其中700萬元是中央一般補助款,另外,2,170萬元是警察局向彰化縣政府提出101年第1次追加預算經費。彰化縣警察局長蔡義猛表示,縣長非常支持警政各項經費預算,如辦公廳舍整建、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建置、汰換逾使用年限警用車輛等經費編列。同時加速解決部分辦公廳舍老舊暨不敷使用的問題,如已落成啟用溪湖分局、鹿港分局及規劃興建莒光派出所、民族路派出所新建等工程。
縣長卓伯源致詞時說,要促進彰化經濟繁榮、提升競爭力,首先要有良好穩定的治安環境,才能使民眾安居樂業及營造優質的居住生活空間,所以非常重視治安維護工作,具備精良的執勤裝備是達成任務不可或缺的要素與後盾。本年度採購警用巡邏機車計有347輛,因為體積小、機動性高,不受地形之限制,且具有節能的功用,將可發揮「螞蟻雄兵」的功效,值得一提的是本年度採購之17輛偵防車為7人座二廂式車身設計,車內空間大,乘載人數增加,一旦較多人出勤或押解較多名嫌犯時,可減少車輛派遣量,在相同車輛數目,可增加機動效率,又在油價高漲情勢下,可達節能減碳目的。相信此批警用車輛投入治安行列後,將更能有效提升打擊犯罪,更助益維護彰化縣治安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