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毒蟲性侵前女友 強注血針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得不到妳,毀了妳!」患有愛滋病的陳姓毒蟲,不滿前女友小莉另結新歡,涉嫌持預藏的愛滋毒血針筒二度朝小莉身上注射並性侵。小莉HIV檢驗值雖高達一.七,但未確定感染,板橋地檢署昨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條例》、加重強制性交、重傷害未遂罪嫌將陳起訴,具體求刑十六年。 檢警調查,卅五歲陳嫌是警方列管的愛滋毒蟲,與卅三歲的女友小莉(化名)皆有毒品前科。兩人短暫交往後,今年二月小莉得知陳患有愛滋後要求分手,另交一名洪姓男友,陳男多次試圖挽回,卻不得其門而入。 由愛生恨的陳嫌,三月十九日下午,以「購買中古手機」為由,約小莉見面,陳擔心小莉男友也會在場,還帶著洪男債主一起赴約,好分散洪的注意力,讓自己順利與小莉談判。 當天陳見小莉獨自一人赴會,一時氣急攻心毒打小莉一頓,再將她拉上車載往新北市某山區談判,到了目的地,陳以要和小莉單獨談判為由,要求洪男債主下車,並把車門鎖上。 兩人在車內發生激烈爭執,陳見感情無法挽回,涉嫌持預藏裝了愛滋毒血針筒朝小莉手臂注射,嚇得小莉大叫,陳男將針筒拔出後,插入自己手臂吸血,對小莉再補了一針,事後再將小莉帶往某停車場性侵。小莉案發後到醫院就醫與抽血檢驗,醫院社工詢問下,陳男惡行才被曝光。 陳男在檢方偵查時,強調是幫小莉施打海洛因,並非愛滋血,且兩人是男女朋友,發生關係理所當然;而小莉被注愛滋血後,初步HIV檢驗結果值達一.七,但須等到六月觀察期過後才能證實是否感染愛滋。 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認為陳男惡行重大,依妨害性自主、重傷害未遂與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疾病防治條例》等罪嫌將陳男起訴,並具體求刑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