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弊案向上延燒 李朝卿約談後列被告

政治中心/南投報導

南投縣道路災修工程弊案,繼本月7日有28人遭南投縣調站帶回訊問後,目前全案有向上延燒之勢,檢調29日進一步約談包括縣長李朝卿在內7人,而李朝卿也在約談後被列被告。

調查局發佈訊息指出,根據南投縣調站調查發現,南投縣長李朝卿在99年底起,即指示工務處長及縣長辦公室秘書收取南投縣政府發包工程案件及測設監造廠商之監造費用回扣,並由縣長及工務處長等人分配,估計所得不法利益將近千萬元新台幣。

依據往常慣例,縣議會質詢都是由李朝卿本人率員備詢,不過29日上午李朝卿卻向議會請假,由副縣長陳志清代理,因此外界便揣測李是遭地檢署約談才缺席。

南投地檢署代理檢察長洪家原被問及此事,不願正面回應,僅表示「檢調確有約談、搜索動作,但地點不是縣政府」;約談的消息在中午過後才獲得地檢署證實,李朝卿和另6名縣府人員、包商等人遭檢調約談。

全案是因南投縣政府經辦道路災修工程,檢調查出縣府相關人員涉嫌舞弊,違法限制性招標,圖利特定廠商;廠商得標後則涉嫌偷工減料,再勾串縣府驗收人員配合,相關人員因此索取工程款10%至15%的回扣。

檢調7日先約談28人,其中工務處長黃榮德、縣長辦公室簡任秘書張志誼以及擔任白手套的吳姓廠商,都在隔日被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