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被駁 賴素如再押3個月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愛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收受太極雙星賄款遭訴,台北地院上周五將賴裁定收押,律師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定賴犯罪情節重大、有串證之虞,昨日駁回抗告,賴素如將被收押3個月確定。 高院認為,賴素如就犯罪重要事項,與相關證人的證述內容相悖,且與同案被告供述情節也有差異,經審酌卷證資料,合議庭發現賴對重要案情的供詞,有避重就輕的情形,若讓賴開釋在外,不但易於串證,且難免有湮滅罪證的可能。 合議庭也指出,賴所涉犯罪情節重大,危害國家公務人員廉潔形象及司法正義甚鉅,如果讓賴素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案件審判或執行程序可順利進行,羈押賴屬適當及必要。 賴素如7月26日被移審到北院時,還一付胸有成竹,在法庭上與檢察官唇槍舌劍,後來得知交保夢碎後,掩面趴桌痛哭,情緒崩潰,遲遲不肯離開法庭;賴的律師不服北院羈押裁定,向高院提抗告,2日經駁回後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