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政策誘因 鼓勵女性二度就業

工商時報【本報訊】 日前勞委會公布今年2月28日為「同酬日」, 婦女平均薪資約是男性的83.1%,差距較去年縮小。從婦女勞動狀況的質與量來看,2012年的女性勞動參與率為50.19%,近20年來約成長39%,雖然優於鄰近亞洲國家,但與歐美相比,則仍有努力空間。 尤其現今社會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問題,如何開發、促進女性的勞參率便顯得更為重要。進一步由數據分析,台灣女性20∼29歲的勞參率相當高,不過在結婚生育後,便出現明顯下降,此部分皆與其他地區差距不大。但歐美國家的女性勞參率在40歲左右會出現第二波高峰,也就是小孩長大後,婦女會再次投入職場,整體女性勞參率呈現一個M型的圖像。相對台灣婦女則回到職場的情況則不太理想,因此僅有一波就業高峰,為倒V圖像。由此可見,女性可能在婚後的家務、照顧責任等影響下,降低了勞動參與的意願。 而質的部分,目前男女薪資差距16.1%,比美國的17.9%更小,但深入探究其薪資差距原因,是否女性在職場中較缺乏高階、專業性等工作,有沒有受到有形或無形的障礙影響,像是性別歧視或刻板印象、玻璃天花板等情況。或是仍需負擔較多家務,面臨到工作與家庭間無法平衡的困難。 考量到上述問題,因此在訂定婦女勞動政策時,有幾個面向是必須優先進行的,如1.增加婦女就業能力,提高女性勞參率、2.消除職場性別歧視,改變男女不平等現象、3.保障婦女應有勞動權益、4.建立友善工作環境,促進工作與家庭間平衡。除制定相關避免歧視等法令外,也鼓勵男性能夠共同分擔家庭照顧責任,使兩性皆能發揮生產力。近年來也修改勞保條例,放寬生育給付規定,以及要求各事業單位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政府並給予補助,協助復職前準備,目前復職率也接近9成。 針對婦女創業部分,勞動部也成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專為女性設計,免保人及抵押,避免以往婦女向銀行貸款不易的情形發生。在經過課程培訓後,約8千名的女性選擇創業,平均下來每人更因此創造了2.8個就業機會。另外,為促進地方就業發展及培養職場能力,勞動署在去年底提出社會企業發展條例草案,配合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期盼藉由立法,給予社區發展協會更多協助,與政府部門共同推廣在地觀光發展、特色產品,帶動就業人口,並依發展情況給予經費補助或計畫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