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員慰助金 高公局:已全發給

有關國道計程收費的失業補助,交通部高公局昨表示,相關優退離慰助金、資遣費等,已全數發放給收費員,轉職補償金將在20日前發放完畢。圖為失業的國道收費站收費員日前走上凱道並下跪,希望得到政府的正視。(本報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中國時報【曾懿晴╱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收費員一夕失業,交通部高公局表示,947名收費員7個月優退離慰助金及資遣費等款項,昨已全數發放給收費員;遠通電收並針對未接受轉置的收費員提供5個月轉職補償金,將在20日前發放完畢。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高公局為收費員爭取7個月慰助金、資遣費,因年資不同,每人領取金額為23萬元到60萬元。遠通也已將5個月轉職補償金匯到高公局帳戶,每人約18萬元。 遠通過去媒合收費員轉置速度慢,高公局前天下達最後通牒,要求遠通限期在半年內完成。吳木富指出,未達成要求將限期改善,否則可罰每日50萬元。 947名收費員當中有439人提出轉職申請,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439人轉業需要媒合期,過去遠通靠自己的通路尋找職缺,但中南部職缺不足,現在則答應透過遠東集團尋求及創造工作,交通部要求要在半年內完成。 近日不少網友對收費員同情及對遠通不滿,在網路上醞釀eTag退租活動,揚言達225萬人退租eTag,就能迫使遠通因裝機率未達標準而被迫與高公局解約。 吳木富指出,225萬應為網友根據現有車輛數與裝機數計算的推論,但合約當初是規定利用率需達65%,國道才能進入計程收費。如今進入計程,並不表示可以反推為裝機率不達65%就能解約。ETC要收回國營必須終止合約,若雙方合意終止合約,高公局需賠償遠通應有利潤;若遠通違約終止,則前提是遠通有違約事實,且又未在限期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