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遇例假日補假 明年6連假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說,內政部會商共識,放假日遇例假日一律補假,民國104年將有6個連續假期。
根據現行「紀念日暨節日放假辦法」,每年的國定假日有11天,包含週休2日的年度總放假日為115天。
不過,由於明年農曆春節只有6天,加上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等6個國定假日都碰上週六或週日,讓明年的年度總放假日只剩下109天。
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在立法院答復立委質詢時說,應從創造民眾小確幸角度思考國定假日制度,相關修法最好早點討論,在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下一年放假日之前定案,就可以獲得法律支持。
內政部今天與工商界及縣市政府討論放假方式,會商共識決定國定假日碰到週休2日一律補假,全年放假天數為115天。
蕭家淇說,只是把應該放的假期補回來,遇周六就往前補週五1天,遇周日就往後補週一這天。
根據內政部統計,明年將有6個連續假期,包括農曆春節有6天假(2月18日到2月2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有4天假(4月3日到4月6日),二二八和平紀念日(2月27日到3月1日)、端午節(6月19日到6月21日)、中秋節(9月26日到9月28日)、國慶日(10月9日到10月11日)則各有3天假。
蕭家淇指出,今天會中討論,各方意見不同,例如,全國產業總工會認為目前台灣勞工工時是世界第4長,贊成全面補假;有1、2個機關贊成元宵節也放假,還有4、5個團體希望中秋節隔天也要放假,因為「烤肉賞月要弄很晚」,但沒有共識,而建議中秋節放2天假比建議元宵節放假的還多。
至於春節是否固定9天,蕭家淇說,太長假期不僅增加企業成本,亦未必有利國內旅遊,而且要固定調成9天難度很高,故仍維持現行規定;他說,有工商團體認為每增加1天就會增加新台幣40億元的支出,影響300億元的營收。
他說,今天的結論除了作為內政部研擬「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的立法方向外,為利明年補假落實,內政部將儘速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會配合修改「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以維民眾放假的權益。10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