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鎖木炭防自殺 腦死拔管有新制
9. 防燒炭自殺 新北店家非開放陳列木炭
▲ 新北市自5月起採「非開放式陳列」方式販售木炭,業者不再將木炭放在顯眼且可自行取得之處。(圖片提供/新北市衛生局)
為了降低燒炭自殺的比例,新北市自5月1日起採「非開放式陳列」方式販售木炭,不再將木炭放在顯眼且可自行取得之處,也是全國第一個採取這項做法的縣市,做法分兩階段:第一階段以超商及賣場為主,2300家業者響應;第二階段則輔導351家日常用品、五金及綜合零售業者配合。
這項做法是讓民眾取得木炭不再那麼容易,購買木炭前,賣場人員會先詢問用途並登記,對於有憂鬱情緒的民眾,則提供協助資源的資訊。不過在中秋節烤肉旺季期間,新北市曾特別解禁一個月,10月4日起木炭恢復非開放式陳列,並且強調短期內不會中斷這項管制措施。
台南市9月起也跟進這項措施,號召全市超商賣場響應木炭非開放式陳列購買,獲得約700家業者響應。
10. 腦死放寬至3歲以下嬰幼兒 拔管僅需1家屬同意
▲ 衛生署公告修正後的腦死判定準則,未來足月嬰若產生無法復原的腦部損害,也可進行腦死判定,有機會透過器捐救其他小病童一命。
因心臟衰竭急需換心的1歲女童臻臻,礙於原本法令限制「3歲以下不得判腦死」,在加護病房撐了94天後往生,為了讓這類小病童有器官移植的機會,衛生署與醫界重新檢視腦死判定準則,決定放寬規定,修正後的標準於12月17日正式發布,未來足月出生至未滿3歲幼兒,若產生無法復原的腦部損害,可進行腦死判定,有機會透過器捐救其他小病童一命。
由於嬰幼兒對缺氧或腦傷的耐受性較大,不同於一般兩次腦死判定,是至少間隔4小時,未來對於1歲以上未滿3歲者,兩次腦死判定至少間隔12小時;足月出生未滿1歲者,至少間隔24小時。
另一項重要新制同樣與生死有關,立法院12月21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使得末期患者拔管門檻大幅降低,從現行需直系血親以及配偶一致同意,改為只需其中1名家屬同意即可撤除維生醫療,讓患者不會因家屬意見分歧,難以順遂善終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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