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 列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疾病管制局今27日上午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將近期中東出現新型冠狀病毒,定名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圖片提供/疾病管制局)

為因應最近中東出現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疾病管制局今27日上午召開專家諮詢會議,評估現階段疫情對我國屬「低度風險」,並決定將此疾病定名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 疾病管制局今27日上午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將近期中東出現新型冠狀病毒,定名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圖片提供/疾病管制局)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依目前疾病流行資訊評估,現階段此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疫情,對我國的風險屬「低度風險」,但專家建議採取務實從嚴的原則,贊成衛生署將其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討論病例定義,醫師發現疑似病例應於24小時通報衛生單位。
疾管局強調,會持續加強國際疫情蒐集,視國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應變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