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戶口名簿可替代戶籍謄本 明年2月上路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由於戶口名簿以人工註載資料,容許事後補註,導致記載事項與最新戶籍資料出現差異,內政部規劃自103年2月5日起實施使用新式戶口名簿,未來人口若有異動,就需申請新式,資料未更改則不需強制換發;若選擇「詳式版」,也可等同戶籍謄本效力。
內政部說,新式戶口名簿資料項目整合戶籍謄本內容,版面設計採彈性製表、無格線、直式橫書、單面列印,增列騎縫章、押花、核發機關浮水印之防偽列印功能,建置查驗系統,供各界查驗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以強化戶口名簿公信力,新式與現行戶口名簿樣式圖例如圖1、2。
內政部指出,基於民眾戶籍資料無異動情形,如果戶口名簿內容記載可與戶籍謄本相同,可簡化民眾再次申請戶籍謄本程序,故新式戶口名簿革新作法,增列民眾可多元選擇戶口名簿列印詳盡個人記事功能,以替代現戶戶籍謄本的理念設計,漸次達成民眾免附謄本效益。
內政部強調,新式戶口名簿並未全面強制換發,新舊格式可同時並用,採陸續換發方式辦理,戶籍資料無異動者,仍可使用舊式戶口名簿,遇有破損或有需求改領新式戶口名簿時,再申請換(補)新簿,漸次達成全面換發。